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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今日美國報、亞馬遜書店排行榜暢銷書! 《富比士》雜誌:「這或許會是你讀過最有價值的商業書。」 《紫牛》作者賽斯‧高汀:「無論你做哪一行、現在爬到什麼位置,這本就是你現在該看的書。」 《為什麼我們這樣生活,那樣工作?》作者查爾斯‧杜希格:「說故事是必要的商業能力,能讓數據變得更吸引人,讓溝通變得更有效。透過這本書,金卓拉‧霍爾讓人人都能學會說故事。」 故事是一座橋,只要你學會了,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掌控說故事的能力,掌握你的工作與人生! 實驗證明有效的策略性說故事方法, 每個人都能輕鬆學會用一個架構、四大環節,說出四種影響人心的故事。 想法來來去去,只有故事深入人心, 用史代拉敘事架構說出好故事, 化不可能為可能! 那天,一個故事綁架了我先生。 讓一個不逛街、不購物、不用香水的男人, 心甘情願買了從來不用的古龍水,而且是連聞都沒聞過的古龍水。 是什麼故事這麼有魅力?是怎樣的故事能如此改變人心? ◎每個商業人士、公司、企業都必須說的四種故事 價值故事:提升銷售和行銷效果。 創辦人故事:提高自信,並讓自己顯得與眾不同。 使命故事:凝聚並激勵團隊。 顧客故事:改善銷售、行銷和可信度。 ◎說好一個故事所需的四大環節 鮮明角色:不是英雄,而是角色,一個我們在乎且同情的對象。 真實情感:無須誇張,簡單常見的真實情感。 特定時刻:在空間、時間或情境中的特定點,讓聽者將其中一幕看得更清楚。 具體細節:越具體越好,細節用得越多,聽者就越能感受到你多麼了解他們。 阻止你說故事最大的障礙在於,你以為自己沒有故事。但其實,不是你沒有故事,而是你不知道怎樣把它們找出來、說出來。 本書作者金卓拉‧霍爾是屢獲殊榮的故事大師,服務過的客戶包括臉書、波克夏及哈佛醫學院。在本書中,她提供了一套簡單卻實證有效的策略性說故事方法,讓你可以透過故事感動人心、達成業績、讓對方說「我願意」! ★故事專家許榮哲、李洛克推薦 李洛克:「堪稱經典的故事學之作,教你如何靠故事綁架讀者,靠故事讓自己與眾不同!」
金卓拉‧霍爾(Kindra Hall) 屢獲殊榮的說故事專家,全美知名演說家。 現任史代拉顧問公司(Steller Collective)總裁兼首席說故事專家,先前擔任市場總監兼銷售副總裁一職。這家顧問公司致力於將說故事策略應用於當今的溝通挑戰。金卓拉服務過的客戶包括臉書、希爾頓飯店、泰森食品、波克夏及哈佛醫學院。她是受到全球諸多知名品牌信任的演講者之一,他們公司提供的演講和培訓,可以激發團隊和個人透過策略來講故事,更好地傳達公司、產品和個人價值。 她是國家級說故事比賽冠軍,並擔任國家說故事網路董事會成員,擁有傳播學碩士學位。她也對此進行原創性研究,深入了解說故事在定義和呈現組織文化中發揮的作用。 她的作品曾刊登於Entrepreneur.com和Inc.com,此外,她也擔任過《Success》雜誌的特約編輯。她若不是在前往說故事的路上,就是在家與丈夫、年幼的兒女在一起。現居紐約市。
甘鎮隴 畢業於加拿大西門菲沙大學,中英文流利,從事中翻英與英翻中工作已有十六年經驗。 中翻英方面涉獵範圍廣泛,對學術論文、財經、商務、政治之類都熟悉。已出版英翻中譯作有七十本,涵蓋愛情、奇幻、科幻、懸疑等不同類型,較為知名的包括《星際大戰》《魔獸世界》等系列。
RECOMMENDED BY
◎「故事是這樣的:你的生意處於某種狀態,你去買了這本書,像我一樣一口氣讀完,大徹大悟,然後你的生意大大改善。劇終。說故事的人很多,但說得好的沒幾個,而其中一個能教你怎樣說故事,也就是金卓拉和這本書。」──史考特‧史崔登/獲獎暢銷作家,知名演說家暨說書人 ◎「我對書很挑剔,尤其是商業書籍。金卓拉這本從第一頁就讓我上鉤了,我再也放不下。這就是說故事的威力。你如果想激勵顧客和團隊,開創出令人產生共鳴的願景,並改善行銷成果,那你非讀這本書不可。」──蘭德‧費希金/SparkToro創辦人 ◎「在短篇新聞、短句和流行語氾濫的今天,很多人不再關注說故事這門技藝,這真的很不幸,因為人類在擁有語言能力以來,就是透過故事來建立關係。在本書中,金卓拉‧霍爾巧妙說明說故事的重要性,以及塑造故事的最佳辦法。每個業主和網紅都該聽取她的建議。」──梅爾‧羅賓斯/暢銷書《五秒法則》作者 ◎「這本書是必讀之作,書中的故事案例令人動容且效果強大,能教你如何運用故事的力量來促使生意成長。大推!」──傑‧巴爾/「說服與轉變」(Convince & Convert)公司共同創辦人 ◎「在我的生意上,說個私人故事能讓人看見我的誠意,也能證明我提供的協助確實能讓你獲得成果。我和我的團隊都認同故事的重要性,我們就是透過這個途徑來觸及客戶的心。」──奧頓‧卡拉布里斯/創業家、健身與營養專家
TABLE OF CONTENT
序章 斯洛維尼亞、JFK,還有我老公如何慘遭說書人綁架 第一部 人就是愛聽故事 第一章懂得用故事造橋,你就會做生意 第二章始於大腦 透過故事挾持聆聽者的中樞神經,達成注意、影響和改變 第三章故事怎樣說才精采 (而且每次都能贏過小狗狗和超級名模) 第二部 四種必要故事 每個公司企業都必須說的故事 第四章價值故事 說故事如何促進銷售與行銷 第五章創辦人故事 創業者如何透過故事來吸引資金、顧客和人才 第六章使命故事 偉大領導者如何透過故事來凝聚並激勵人心 第七章顧客故事 芬芳的腋下,以及你不能說的故事 第三部 創造出你自己的故事 找出、塑造並說出你的故事 第八章找出你的故事 如何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出故事 第九章塑造你的故事 如何創造出精采故事,就算你以為自己辦不到 第十章說出你的故事 在何時、何處、用什麼方式說出故事 結語 圓滿結局其實只是序幕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斯洛維尼亞、JFK,還有我老公如何慘遭說書人綁架 事發當天正值感恩節週末,近一萬公里外的人們享用著火雞和馬鈴薯泥,分享各自為哪些事心懷感激,然後在美式足球賽的轟鳴聲中昏睡在沙發上。 我沒參與其中任何一項活動……因為我當時在斯洛維尼亞。 我承認,我以前從沒料到自己有一天會說出「我在斯洛維尼亞」,唯一一次例外,是我在墨西哥度假的時候,碰到一名來自斯洛維尼亞的足球員,那一整天深深確信我一定會嫁給他。結果我現在真的在斯洛維尼亞,嚴格來說我們在斯洛維尼亞。我和我老公麥克(他不踢足球)來到斯洛維尼亞的首都盧比安納,在有些潮濕的古雅鵝卵石路上漫步。我們雖然錯過了感恩節,但心中滿懷感恩,不只因為我們踏進了這座童話般的城市…… 更因為我剛剛目睹了這輩子最精采的銷售故事。 *** 深入解說前,我該先讓您知道一件事:故事就是我的人生、我的工作、我的貨幣、我觀看這個世界的方式。我在十一歲那年第一次開始說故事,故事從此尾隨我、尋找我,而我現在每天的工作,就是說明如何策略性地運用故事,並教導其他人怎樣說故事。 其實呢,我就是因為故事而跑來斯洛維尼亞。住在美國的我受邀來此,站在將近一千名來自東歐各地的行銷品牌經理、媒體執行製作人,以及廣告創意人面前,宣揚「說故事」在商業層面的力量。 所以你能想像,或至少感到好奇:我自己就是說故事專家,卻目睹了畢生見過最偉大的敘事妙招? 事情發生在那個十一月下旬的週末傍晚。斯洛維尼亞人雖然不過感恩節,但城中還是喜氣洋洋、熙來攘往,因為人們正在慶祝一年一次的「樹亮燈儀式」,為節慶假期揭開序幕。我和麥克走在數以千計的斯洛維尼亞民眾當中,他們享用著當地佳釀和路邊攤的火烤栗子,先吞栗子再吞更多酒。夜幕已至,空氣濕潤冰涼,家家戶戶都懸掛著聖誕飾品和串燈,為大街小巷染上了溫柔暖光。聖誕頌歌從市中心傳來,微微迴響。街道兩旁的櫥窗閃閃發亮,呼喚我們,邀我們深入探索。 好吧,這種說法不太正確,因為櫥窗呼喚的是我,不是我們。櫥窗對麥克才沒有任何呼喚效果,因為他從不購物,不逛街,不網購,不討價還價,基本上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購物,平時幾乎什麼也不買。麥克是等到內褲的鬆緊帶徹底斷裂才買新內褲的那種人。說真的,他好像連皮夾也沒有。 隨著這趟歐洲之旅推進,我跟他在購物方面的天壤之別,也開始形成一種跳針般的對話: 我:哇!本地人的設計師精品店耶,我們進去看看嘛! 麥克:[表現得好像根本沒聽見我說話,只是繼續往前走。] 我:哇!本地人的掛毯店耶,我們進去看看嘛! 麥克:[沒聽見我說話,繼續往前走。] 我:哇!那間店裡所有東西都是用軟木塞做的耶,我們進去看看嘛! 麥克:[掏出在這裡根本連不上網的手機,繼續往前走。] 我:哇!剛出爐的麵包耶! 麥克:[把瀰漫麵包香的空氣深深吸進體內,繼續往前走。] 他這種反應沒惹火我是出於兩個原因。其一:我老早習慣了。其二:在這趟為期一週的旅行,我們只帶了兩個登機箱,再柔軟的麵包也塞不進有限的行李空間,所以我也沒試著說服他迎合我。 直到那天晚上,直到我看到……那雙鞋。 那雙令人垂涎欲滴的鞋子,驕傲地擺在一面明亮櫥窗內。 鞋子是亮銀色,稱得上閃耀動人。我也許是因為喝了酒(加上沒吃麵包),總之再也無法控制住自己。毫無防備的麥克還沒反應過來,已經被我拖進盧比安納市這條小巷的高級精品店。 店裡陳列著不拘一格的各種商品,從腕錶、首飾、工藝品到服飾應有盡有。我徑直走向那雙鞋,把不知所措的麥克丟在香水區。 結果我大失所望,因為這雙鞋在近距離下顯得品味低俗,亮晶晶到讓人眼睛快瞎掉的程度。我發現自己是被這雙鞋以強光遮醜的方式欺騙了,心中立刻浮現丟下麥克所造成的罪惡感。我急忙跑回這間店鋪的前側,看到麥克試著躲在一座旋轉展示架後面,架子上放著一瓶瓶香水。我正準備拉他走出店外、返回安全的鵝卵石街道,這時一名斯洛維尼亞裔的店員彷彿憑空出現,從香水櫃臺後面走來。此人看似二十幾歲,顯然不打算放過我們這票生意。 「不好意思,先生,您在尋找某種特定的香味嗎?」他朝麥克呼喊,彼此只相隔十幾公分。 我心想:唉,慘了,這可憐的孩子真不會挑客人…… 麥克當然沒在挑選什麼特定的香味,先不說挑選香味並不代表就要買香水(我剛剛已經說過他鮮少購物),更因為他根本不擦香水,一次也沒有,他對香水從不感興趣。他之所以站在香水櫃臺旁邊,純粹因為他需要找個地方站立兼躲藏。 我試著向店員說明這點,但他似乎根本不在意,只是優雅地伸向展示櫃的上層架子,拿下一個藍白條紋的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