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Info
- PRODUCT INFORMATION
- RECOMMENDED BY
- TABLE OF CONTENT
- PREFACE/READING GUIDANCE
-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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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INFORMATION
因為在乎一個人, 因為要積蓄讓對方快樂的能量, 從此我們學會隱藏悲傷。 「二十二歲的我已是家中唯一男人。 我開始學習做飯,渴望可以沿襲父親的好手藝; 我開始練習講笑話,為了不讓嗜笑如命的母親從此沉寂。」 相遇再短,也算相逢, 時間再快,也算光陰, 過又走,也算陪伴。 人生已如此孤獨,那怕只碰過指尖,也是好的。 我們終學會把悲傷留給自己。 這是一本關於親情、友情、愛情和生命中幾場遷徙的故事, 也許會讓你提前感受,那些你還不願意面對的事; 也許會讓你慶幸,噢,原來我不是一個人。 作者鄭執的筆觸,有點壞卻又深情的很內斂, 就像我們熟悉的,那種隔壁班的臭男生。 24篇真摯散文,看的過程中會讓人不自覺嘴角失守, 笑完又發現,心底有點酸。 他寫親情── 路這麼長,有人走快了,這是沒辦法的事。 他寫青春── 最好全世界都懂我──最好全世界都不懂我──至少還有那幾個人懂我。直到成人後才逐漸明白,原來每一位孤獨都是一個獨立的聲部。 他寫同伴── 我不懂是自己還是別人有問題,好像永遠在某個特定時段和某些非特定的人,偶然地相遇,親密地生活,必然地拆夥,匆匆得連聲招呼都沒打。 他寫初戀── 你為她翻山越嶺,你為她上天入地,你為她出生入死。當你費盡心機地出現在她面前,她卻費解地問:咦,你怎麼在這裡? 他寫愛情── 分手的,都是愛過死去活來的;離婚的,都是發過毒誓的。愛情沒有正果,只有自食其果,不在他人的祝福,也不在他人的詛咒。 他寫失去── 你唯一可以在乎的,就是當你退出兩個人的舞臺,另一個人記憶的字幕裡,是否還打著你的名字。 他寫放下── 他比從前過得好,就是我愛過他的成就,他如今幸福生活的背後,也有我的一片影子,我不忍心親手把那片影子抹掉,因為我不想報復我自己。 他寫生活── 生活的擔子從來都是一樣重,你覺得輕鬆時,不過是多了個人替你扛。當一個選擇離開時,剩下的那個還要繼續扛,而且還要扛住。 他寫幸福── 幸福,的確是一種隱私。真正幸福的人,從沒有患得患失的邏輯,因為他們以為,生活本該就是這個樣子。 悲傷和快樂一樣,本是生命中對等的情緒, 當你學會真實地面對悲傷,就不必過份地強調怎樣快樂。 當有天發現自己可以平等地看待它們, 你會更敬畏人生。
鄭執 作家、編劇。「ONE.一個」常駐作者。 文學評論家稱他「80後作家中極具代表性的實力派」。 第一部長篇小說《浮》出版時年僅19歲,因文筆和辛辣題材在文學界和教育界引起轟動。 後出版長篇小說《別去那個鎮》、《我只在乎你》; 短篇小說集《我在時間盡頭等你》;隨筆集《從此學會隱藏悲傷》。 他始終認為,文學的本質最終都是關於悲傷,但絕不是流於字面的粉飾和佯裝; 應是一道暗門,靜靜地立在那兒,不刻意等誰,懂的人自會來開。 忠實讀者時常調侃他:你千萬忍住別紅啊,實則欣賞他為人低調沉靜。
RECOMMENDED BY
知名導演 吳念真
TABLE OF CONTENT
自序 我偏要悲傷地坐在你身旁 PART 1 沒人能為你承擔所有悲傷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嗎? 還可以游啊 你總是心太軟 妳願意跟我玩嗎? 你會天馬流星拳嗎? PART 2 最執著的愛戀,是純粹地愛著 廁所愛情故事 嬸兒,妳的蛋碎了 親愛的酒鬼 痴漢小歪的十年 復仇女神的春天 PART 3 一輩子太短,只夠愛一個人 少女的祈禱 一顆鑽石的壽命 愛呀,我去 表哥和酒的愛情 世界終將遺忘 轉角遇見狗 在線等,不急 PART 4 凡人最大的勇敢,是真實地活著 殺信鴿的人 初戀這件大事 幸福的邏輯 每一種愛,都是自食其果 晚安,是我對你最溫柔的告別 崩潰請你流淚 寶地
PREFACE/READING GUIDANCE
序 我偏要悲傷地坐在你身旁 二〇一三年跨年夜,我一次性清還了拖欠近兩年的高利貸,本息合計港幣二十萬。ATM機轉完帳,小票揣進口袋,呆立在旺角某個人流交錯的十字路口,不知何去何從。我曾無數次預設過那一刻的情景,原計畫是大醉或大哭一場,但最後都沒有,我只是去街角的麵店吃了碗足料的鮮蝦雲吞麵。打飽嗝的一瞬間,決心離開生活了七年半的香港,至於下站要去哪裡,再議。 那兩年間發生過很多讓我悲傷的事,卻毫不影響世界以其固有的姿態前行。大多數的悲傷最終還是要由自己消受,生活愈久愈懂得這個道理。人生苦短,大家都忙,除了真正在乎我們的人,沒有誰甘心花時間去欣賞別人的悲傷。但我們自己心裡清楚,悲傷就踏踏實實在我們骨子裡,任何一個人都要留一方淨土來安置,而我的是寫作。 寫作十年,出版過三本長篇小說。這是我的第四本書,也是我的第一本短文集。二十幾篇短文裡,一半寫自己,一半寫自己世界裡的人,合而是我對人世的執念與迷戀。這些故事均寫於那兩年間,值得驕傲的是,自己在情緒起伏極大的歲月裡,依舊做到了文字上的收斂,這也是我一直以來在寫作上對自己的要求。 我始終認為,文學的本質最終都是關於悲傷,但悲傷絕不是流於字面的粉飾和佯裝。悲傷應該是一道暗門,靜靜地立在那兒,不刻意等誰,懂的人自會來開。就像人生和輪回本身,兜兜轉轉,有緣人終會在一段悲傷的盡頭久別重逢。 但生命的大部分時間裡,悲傷需要被隱藏,那是因為我們要把最珍貴的悲傷,留給最值得傾訴的人;而不是你今夜掏心掏肺,明晚卻被人當作酒足飯飽後的笑談。成年人畢竟要時刻照顧好自己的尊嚴,少讓不相干的人給自己難堪。相信我,隨著年歲漸長,你會發現世上懂你的人只會愈來愈少。 開始寫作那年,我十九歲,還是個把悲傷當表演的年紀。人生第一次失戀,坐在教室窗臺上心碎,儼然一副隨時要跳樓的樣子。可惜,教室在一樓,同學們根本懶得欣賞我的悲傷,反而還因為擋了他們複習高考(1)的陽光而被趕下窗臺。回到書桌前,翻過一張寫滿數學公式的草紙,我在紙的背面寫下自己第一本小說的第一個字。這一動筆,至今未撂。 寫作與做人無異,想要深刻,就不能裝傻,必須勇敢直面所有的情感與情緒,當有天發現自己已經可以將悲傷跟快樂平等看待,你便會更加敬畏人生。悲傷不是罪過,反而是解藥,保證一顆活的心不被世俗的標準同化,不被虛假的幸福蒙蔽。悲傷才是時間賜予每個生命最卓爾不群的烙印,也是我們在人潮人海中尋找彼此的座標。 十九歲時,我自恃才華橫豎坐躺都溢,總一副故作清高的德行,如今回想起來自己仍會害臊。就在失戀跳樓的戲碼以前,我已經有過長達三個月不跟任何人說一句話的前科,家人以為我患憂鬱症,母親為求我開口說話,日夜以淚洗面。可我竟是那般不懂事,只為彰顯自己跟這個世界的與眾不同,眼睜睜看她為我心碎。 二十二歲的我已是家中唯一的男人,父親急症去世,我休學回家照料母親。我開始學習做飯,渴望可以沿襲父親的好手藝,不讓某種味道從這個家中絕跡;我開始練習講笑話,為了不讓嗜笑如命的母親從此沉寂。一年過去,這個家又一次生機勃勃,雖然只剩我跟母親兩個人。我終於能夠想像,母親當年為了救贖那個少不更事的我,深藏過多少數不盡的悲傷。因為在乎一個人,我們開始學會隱藏悲傷,因為要積蓄讓對方快樂的力量。 在如今這個正能量與心靈雞湯氾濫的世界裡,悲傷反而成為我們最親密的財富。可每當我們洩露了自己的悲傷,總有人意味深長地笑著對我們說,你要勇敢、你要堅強、你要向上。當這樣的安慰淪為流行的敷衍,愈來愈少有人願意去花時間理解另一個人的悲傷。很多時候,我們想要的並不是安慰,僅僅是理解而已。 別讓這個浮誇的時代吞沒我們卑微卻彌足珍貴的悲傷,在遇到值得彼此抱頭痛哭的人以前,務必要隱藏好自己的悲傷。你不必擔心自己隱藏得太深會被人忽略,因為真正在乎你的人天生有種特異功能,那就是無論你怎樣賣力隱藏,他們總是能一眼洞穿你的悲傷,並從此渴望參與你的整個人生。 十九歲開始寫作那天,文字根本不足以承載我的悲傷。僅僅寫了一段,我便不知所措。當天晚自習監堂(2)的老師是一名生面孔的年輕女老師,懷著孕。她挺著大肚子走到我的書桌前,把手機遞給我,輕聲說,同學,我猜你應該遇到了什麼難過的事,或許你需要給誰打一個電話,拿去用吧。我愣了幾秒鐘,接過電話跑進廁所裡,給母親打了一個電話。 我在電話裡說,對不起,我不是個好兒子,害妳擔心了。母親在電話那頭哽咽著說,孩子,不要再跟自己較勁了,你要先原諒自己。放下電話,我站在走廊的盡頭號啕大哭,引來很多同學圍觀,但那一刻,我一點也沒覺得丟人。 若我們不曾經歷相同的悲傷,就不會在相同的歡笑裡重逢。假如不能相擁而泣,那就悲傷地坐在彼此身旁吧。就像這一本關於悲傷的書,哪怕只有一個故事,能夠令人在讀過以後暗自感慨,噢,原來我不是一個人,也就足夠了。 臺北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嗎? 我的手心有塊疤,不大。 兩歲半時,我家住在東北的老平房裡,大雪能封門的那種,胡同(3)裡一戶挨一戶。夏天熱鬧,男人們夜裡湊群下棋、打牌、喝冰啤酒,小孩子們就繞在身邊亂竄。 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4)的事:他不跟人打牌,自己打鐵——光著膀子,手握錘子,腳下不停地踩鼓風機(5)的踏板,陣風呼哧呼哧地響,吹得鐵塊忽明忽暗,像閃爍的星。我幼時對發光體痴迷,他一扭頭的工夫,我伸手一抓,手被燒紅的鐵燙得嗞嗞冒煙,尖嚎聲劃破夜空。 燙傷我的,是一塊銀。我爸打了一對耳環,送給我媽。 爸媽結婚時兩家都很困難,婚宴只有一桌,嫁妝就一對耳環,我媽喝多了還弄丟一隻。婚後兩年,家裡仍沒錢。有一天,我爸發現牆上的老蘇聯掛鐘上有層質地極好的包銀,便突發奇想,撬下來熔成塊,再親手一點點敲打成耳環。 他是個沒情趣的人。改革開放,下海賺到錢那幾年,他都是將錢直接給我媽,就是沒親自給我媽買過東西。他說自己沒審美觀,不懂什麼叫好看。他打的那對耳環,就是兩大圓圈,像西遊記裡女兒國國王戴的。我媽也沒換過,戴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裡,他讓全家從平房(6)搬上老樓房,幾年後又搬進新一點、大一點的三居室(7)。 第一個老樓的套間(8),三十七平方公尺,我住了七年,童年最快樂的時光都安放在那裡了。套間在六樓,夏天晚上我往往玩得太晚,回家已經天黑。我怕黑。當年老樓還沒裝聲控燈,上樓前,我會先朝六樓的窗戶大喊兩聲「媽」,見我媽探出頭來擺手,我才衝進黑漆漆的樓道(9),一進去就能聽到遙遠的回音: 到幾樓啦? 二樓! 現在到幾樓啦? 四樓! 四樓上五樓的轉彎處,臺階上已可見光。 那幾年的晚上,我爸常在外應酬,半夜才回來,關門聲很輕。又過了幾年,我們搬進了大一點的房子,他的關門聲徹底沒了,人去了南方闖蕩,後又出國,再回到家已是兩年後。 他回家那天,除了我媽,沒人知道他被朋友騙光了錢。我只記得計程車停到家門口,我跟我媽下樓迎接,我爸一把抱住了我媽。多年後,目睹過這一幕的我才幡然醒悟,那絕非那個男人的常態,他本是跟浪漫絕緣的人。 我媽只說了一句:還能找到家就好。 他成長的環境是「書香門第」的反義詞:自幼混社會,狐朋狗友,菸酒不離身,光身上的疤就上百處。後來他跟俗世的很多男人一樣,犯了世俗的錯誤。但這個家並未因此崩壞,我媽將更多的注意力轉移到我身上,一切平靜地過渡了。只是房子沒有再變得更大,我媽的耳環也一直沒換過。 我到青春期,跟他的話更少了,除了週末要生活費,平日住校連個電話也不打。他總是照我開口的數目多給,花不了我就攢著,給當時喜歡的女生買禮物。這方面我倒是遺傳他,都沒創意,無非是項鍊、手鏈,還多是男女配對的兩件,土。 我還記得,當時能負擔起最好的是石頭記。 大學離家遠,我爸一次給我整年的生活費讓我自由支配,我便買得起施華洛世奇,再後來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純銀對戒。 轉眼大三,奧運會結束後的那年冬天,他被檢查出癌症晚期,只剩兩個月。 我辦了休學,回家專心陪他走完最後的日子。 頭一個月,我們晝夜不停地說話,多過之前二十年的總和。後一個月,他不夠氣力說話了,時睡時醒,身體再也無法自由行動。最後半個月,他對我說,我要回家。這裡的牆太白了,我不喜歡。 他在家過了最後一個年。那年春晚小瀋陽首秀,說「這個真沒有」那句時,他臥在床上笑了三聲。大年初三,他陷入昏迷,經常無意識地呼喊,都是陰一半陽一半的話。他嚷得頻率最高的一句是:放我回家。大年初五,他安靜了半日,到晚上平靜地走了。我一直在他身邊。 送葬在外地,一處佛教信眾的私人道場。三天裡過程很曲折,萬事由我媽二十年的老友、一位虔誠的居士妥當安排,我跟我媽都信任他。除我們三人外,其他在場者是素昧平生的三百位居士,他們齊聲誦經,場面壯觀祥和。 火化前,我問:為什麼他總嚷著要回家? 居士:想家。 我:他以後還能回家嗎? 居士:只要他想。 我:以後再搬家,他不會迷路嗎? 居士:留件最熟悉的東西給他,他就能找到。 後悔自己說這些,大家都沉默了。二十年,最熟悉的還能剩什麼。 我媽從始至終靜靜的。她摘下耳朵上那對大圓圈,交到我手上。 我把兩隻耳環放進他的兩隻手掌,攥緊。一個人推他進了火化間,誰都沒看到我哭。 某一刻,我突然想,不如成家吧。 休學一年後,我回到大學。朋友們都忙畢業,我不急,我想著買個什麼戒指好。從那年開始,我決意自力更生,不再要家裡的錢,無關逞強,就算是對他的交代。 自然買不起Tiffany了,我買回了最揮霍那幾年裡曾不齒、認為是屬於中學孩子的施華洛世奇。當時的那個人打開來看,睫毛下閃過某種東西,那種東西跟我隔著很長一段距離。 我很知趣,卻又免不了落俗,一瞬間又覺得該去賺錢了,開始鑽研創業的點子,有的胎死腹中,有的半路夭折,事實證明我不是那塊料。倒也無所謂,有所謂的是,一些東西做了陪葬——我再不想寫東西了。我覺得周遭一切都無趣,於是夜蒲(10)、酗酒、昏天黑地,很快花光最後的錢。期末考試臨近,我遞交了退學申請。 我打電話說,我退學了。 我媽說,那就回家吧。 我回到家,悶在家裡不愛出門。 我媽問,真的不寫了嗎?我說嗯。 我媽問,真的甘心嗎?我說嗯。 我媽說,那就出門走走吧。 多年來,每一次不知該去哪裡時,我都會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棟六層樓。我喝了酒,又是晚上,樓道太黑了,我不敢上去看,就在樓道口坐下,突然哭出來,卻不知道自己在哭什麼。哭聲大起來,樓道一瞬間亮了,原來這麼多年早裝了聲控燈,可那種光始終不夠自然。 我好像聽見回音: 到幾樓啦? 我這是到幾樓了,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迷路了。 這不是那嚷著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也不是我怕黑時最需要的光,因為這兒沒有為你留著的門。除了回家,我還能去哪兒呢。 路那麼長,有人走快了,這是沒辦法的事。你有權悲傷,但你必須自求多福,必須找到回家的路。終有一天你會發現,這條路是個圈。你最需要的,不是路上撿來的,而是原地不動的。人生有時需要兜圈子,很多事只有從彎路走來才會明白:你在乎誰,你說了算;誰在乎你,你說了不算,時間說了算。 那個漫長的夏天過去,陰差陽錯地又回到學校,花掉了比別人多兩年的時間。那多出的兩年裡,我完成了一本書,獻給那個迷過路的男人。 去年的一天,我莫名其妙收到一筆稿費,根本忘記了是在哪本東西上寫了篇什麼。剛好第二天要飛回家過年,心想買點什麼帶回去呢。 買對耳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