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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國文老師陳美儒 台大外文系系主任梁欣榮 科普作家張東君 北一女校長張碧娟 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陳超明 台大外文系副教授 李欣穎 共同推薦 孩子不會在這本書裡看到研究文學的論述,但是會發現非常有用的文學指南。讓孩子能一邊閱讀一邊思考,啟發他們更廣泛地閱讀。 ――《圖書館週刊》 這本輕薄短小的文學指南提供了孩子一扇正確的窗口,能接受文學微風的洗禮――而且絕對不會把孩子嚇走。 ――《書單雜誌》 本書篇篇直指重點,而且沒有閱讀年齡的限制……我覺得每個孩子都該讀這本書,尤其是愛閱讀的孩子。 ――讀者Marcella 讓愛看小說的孩子,同時獲得輕鬆寫出好作文的能力; 讓少看小說的孩子,懂得利用劇情線索,發現輕鬆寫讀書心得的魅力—— 《教你讀懂文學的二十七堂課》作者湯瑪斯‧佛斯特教授精煉閱讀重點, 不管孩子愛看的是《暮光之城》還是《魔戒》,讀懂文學真的有訣竅! ◎哈利波特是唯一一個身上有疤的小說主角嗎? ◎在《暮光之城》的愛德華之前,還有哪些你聽過的吸血鬼? ◎《波西傑克森》裡的希臘眾神,在哪些故事中出現過? ◎《納尼亞傳奇》學了《聖經》什麼? ◎為什麼故事裡的主角(比如說《魔戒》的佛羅多)總是那麼倒楣?作者都故意整人嗎?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說:一切都不是巧合,事出必有因!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在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文學及寫作二十五餘年,以豐富的學識與教學經驗,整理出十九個讀懂文學的大絕招。本書列舉多部知名的當代作品,包括《哈利波特》、《暮光之城》、《頑童歷險記》及《波西傑克森》等,以最淺顯易懂(又有趣!)的方式,帶領年輕讀者走入文學世界;搭配閱讀書單,一邊練習切入文學作品的角度,一邊實際去應用。在文學的世界裡,一切事物都有兩層意涵:一個是字面上,一個是字面下:只要學會看見字面下的意涵,讀懂文學就再也不是難事! 從讀書心得到大學的第一門課,作者透過各式各樣、平易近人的範例,提點讀者文學裡的多重含義;引用的體裁橫跨短篇故事、詩作到電影劇本等,讓每個人都能輕鬆成為專業讀者。 本書不僅提供青少年讀者必讀的經典作品表列,也提供實作練習的機會——瞧,哪怕是吸血鬼或是英雄救美的冒險故事,都有令我們大開眼界的知識深藏其中——別讓孩子錯過挖寶的機會!
1975年開始教授文學與寫作,於密西根大學福林特校區任教近21年。教授內容包含古典及當代小說、戲劇、詩以及創意寫作,從學生身上學到的文學課甚至超過從前修讀的課程。他曾著述多本關於20世紀愛爾蘭及英國的小說、詩歌作品,著有紐約時報排行榜暢銷書《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現居美國密西根州東蘭辛市。 作者個人網站:www.thomasfoster.com
PREFACE/READING GUIDANCE
他是怎麼辦到的? 林德納?那個懦夫? 沒錯,就是林德納那個懦夫。不然你們以為惡魔該長什麼樣?如果他渾身通紅,拖著一條尾巴,頭上有角、腳上長蹄,那麼就連傻子都知道得拒絕他的提議 我和學生正在討論韓絲貝莉的劇作《烈日下的詩篇》(A Raisin in the Sun)。當我暗示林德納是惡魔的化身時,大家立刻七嘴八舌提出文章開頭的那些問題。 楊格一家是住芝加哥的非裔美國人,他們在白人社區買房子,頭期款也繳了。林德納是一名懦弱的白人。他個子矮小,手拿一張支票去拜訪楊格家,他(以及全社區的鄰居)希望這家人收下支票,搬出社區。 起初,主角華特.楊格自信滿滿地回絕林德納的提議。華特的爸爸才剛過世,楊格家領到一大筆保險金,他認為家中經濟無虞。然而,才剛送走客人,華特就發現有三分之二的保險金遭竊。突然之間,林德納羞辱人的提議變成楊格家的救贖。 西方文化裡,與惡魔交易的故事淵遠流長,其中大多取材自《浮士德》的故事。在這個古老傳說裡,惡魔以一生的富貴與歡愉交換浮士德的靈魂。浮士德興高采烈地答應交易,痛快地享受美好時光。然而,當惡魔將他瀕死的靈魂拖往地獄時,浮士德後悔莫及。《浮士德》的故事常被改編,每個版本裡的惡魔都提供了主角心心念念之物(如權力、知識、能打敗洋基隊的快速球),條件則是要主角放棄自己的靈魂。 在韓絲貝莉的版本裡,雖然林德納在提議買下楊格家時,並未向華特索求靈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要求華特出賣靈魂,但他的所作所為就是這個意思。華特可以從家人面臨的危機解脫――只要他承認自己不如這些新的白人鄰居,承認自己的驕傲、自尊、人格都能被金錢收買。 如果這不是出賣靈魂,什麼才是出賣靈魂? 但是,華特成功抗拒了惡魔的誘惑。他認清了自我,並看清這項交易真正的代價,及時醒悟,拒絕林德納的提議。華特打敗心魔以及拿著支票來訪的惡魔,成為英雄。他通過考驗,並未墮落,而且保住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與學生的對話過程中總會出現這種情形:兩方面面相覷,我臉上寫著:「什麼?你們看不出來?」學生臉上則寫著:「看不出來啊,根本是你編的吧?」基本上,我們讀的是同一個故事,但分析文本的方法不同。 這感覺很像是我自己憑空捏造出一套詮釋文本的方法,但一切只是因為我的閱讀經驗比較豐富罷了。多年的閱讀經驗讓我累積了一套「文學閱讀法」,這套法則有一組特定模式、慣例和規則,我們可以學習以這套法則閱讀文學作品。 小說和故事有一套龐大的慣例與規則,包括角色、故事節奏、篇章結構、觀點等等。詩也自有許多規範,戲劇亦然。這三種文類都有共通慣例。如春天通常有著相同的涵義,而白雪、黑暗、睡眠亦然。 只要文本中提到春天,我們都會出現相同的概念,例如青春、希望、羔羊、蹦蹦跳跳的孩童,不勝枚舉。若是繼續琢磨,或許還會觸及其它概念,譬如誕生、新生、復甦。 好,先假設你說的對,世上真有一套慣例,能帶領讀者開啟文學閱讀的大門,但該怎麼做才能了解這些慣例? 就跟那些登上卡內基音樂廳的音樂家一樣:多加練習。 在讀者初次閱讀一篇小說時,總會把注意力放在情節與角色上:這些角色是誰?他們做了什麼?碰到什麼好事?遭遇哪些厄運?故事情節會牽引著讀者的情緒。他們或喜或懼、或笑或哭、或樂或憂。這種反應是每位作家都夢寐以求的。 然而,當文學系教授在閱讀文本時,雖然情緒也會受內容影響,但主要還是把注意力放在其它要素上,並且會不斷提出別的問題。例如:喜悅或焦慮的情緒從何而來?這個角色是否似曾相識?是否在哪裡看過這個情節?如果你能學會提出這些問題,就能以全新眼光來閱讀並理解文學,而你的閱讀經驗將會更有收穫,也會更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