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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只有張愛玲,才堪稱曹雪芹的知己! 張愛玲:有人說過「三大恨事」是「一恨鰣魚多刺,二恨海棠無香」, 第三件不記得了,也許因為我下意識的覺得應當是「三恨紅樓夢未完」。 張愛玲 百歲誕辰 紀念版 在浩瀚的文學長河裡,研究紅學的作品多如繁星,卻惟有張愛玲,才得以體現《紅樓夢》的冠前絕後。這部經典名作不僅澆灌了張愛玲的無數青春,更是「張派文學」的脈絡師承,也是她不懈追求的理想之鄉。於是她一擲十年,用獨有的感性、緻密的考據,歷歷細數《紅樓夢》中開枝散葉的豪門親族、錯綜複雜的人性糾葛,以及精巧繁複的細節書寫,引領我們深入體會曹雪芹的創作匠心。《紅樓夢魘》可說為張愛玲開啟了一場玄妙入神的文字體驗,也替文學史刻下兩代文豪千絲萬縷的跨時代對話。
張愛玲 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 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 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 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她的友人依照她的遺願,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
文章试读
有人說過「三大恨事」是「一恨鰣魚多刺,二恨海棠無香」,第三件不記得了,也許因為我下意識的覺得應當是「三恨紅樓夢未完」。 小時候看紅樓夢看到八十回後,一個個人物都語言無味,面目可憎起來,我只抱怨「怎麼後來不好看了?」仍舊每隔幾年又從頭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點不同,跟著生命的歷程在變。但是反應都是所謂「撳鈕反應」,一撳電鈕馬上有,而且永遠相同。很久以後才聽見說後四十回是有一個高鶚續的。怪不得!也沒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見根據脂批研究八十回後事的書,在我實在是個感情上的經驗,石破天驚,驚喜交集,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見有關的近著,總是等不及的看。 紅樓夢的研究日新月異,是否高鶚續書,已經有兩派不同的見解。也有主張後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寫到後來撇開脂批中的線索,放手寫去。也有人認為後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殘稿在內。自五四時代研究起,四十年來整整轉了個圈子。單憑作風與優劣,判斷後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難免主觀之譏。文藝批評在這裏本來用不上。事實是除了考據,都是空口說白話。我把寶玉的應制詩「綠蠟春猶捲」斗胆對上一句「紅樓夢未完」,其實「未完」二字也已經成了疑問。 書中用古代官名、地名,當然不能提滿漢之別。作者並不隱諱是寫滿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喪禮有些細節稍異,也不說明是滿俗。鳳姐在靈前坐在一張大圈椅上哭秦氏,賈敬死後,兒孫回家奔喪,一路跪著爬進來──想是喇嘛教影響。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進香人在寺院中繞殿爬行叩首。 續書第九十二回「寶玉也問了一聲妞妞好」,稱巧姐為妞妞,明指是滿人。換了曹雪芹,決不肯這樣。要是被當時的人曉得十二釵是大腳,不知道作何感想?難怪這樣健步,那麼大的園子,姐妹們每頓飯出園來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的避免這問題的。書中這麼許多女性,只有一個尤三姐,脂本寫她多出一句「一對金蓮或敲或並」。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來,與麝月按住芳官膈肢,「那晴雯只穿蔥綠苑紬小襖,紅小衣,紅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腳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誄終於明寫:「捉迷屏後,蓮瓣無聲。」小腳捉迷藏,竟聲息毫無,可見體態輕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見賈母,賈母細看皮膚與手,「鴛鴦又揭起裙子來,賈母瞧畢,摘下眼鏡來笑說道:『是個齊全孩子。……』」脂本多出「鴛鴦又揭起裙子來」一句。揭起裙子來當然是看腳,是否裹得小,腳樣如何,是當時買妾慣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腳,賈家似也講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漢人,從龍入關後又久居江南,究竟漢化到什麼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會飛跑,且是長途競走,想未纏足。當然她們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個婆子向小丫頭說:「那裏就走大了腳了?」粗做的顯然也有裹腳的。婢媼自都是漢女。是否多數纏足? 鳳姐寶釵襲人鴛鴦的服裝都有詳細描寫:裙襖、比甲、對襟罩褂,鳳姐頭戴「金絲八寶攢珠髻」,還是金瓶梅裏的打扮。清初女裝本來跟明朝差不多,所謂「男降女不降」。穿漢裝而不裹腳? 差不多時期的《兒女英雄傳》明寫安家是旗人,安太太、佟舅太太也穿裙襖,與當時漢裝無異。清初不禁通婚,想已趨同化,唯一的區別是纏足與否。(外人拍攝的晚清滿人婦女照片,不僅宮中,北京街頭結伴同行的「貴女們」也都是一律旗袍。) 寶釵是上京待選秀女的,家中又是世代皇商,應是「三旗小妞妞」。但是應選似是信手拈來,此後沒有交代。黛玉原籍蘇州,想也與賈家薛家是金陵人一樣,同是寄籍。實際上曹家的親戚除了同宗與上代遠親,大約都是滿人或包衣。書中的尤二姐尤三姐其實不能算親戚,第六十四回寫尤老娘是再醮婦,二尤是拖油瓶,根本不是尤氏的妹妹──所以只有她們姐妹倆是小腳。 同回寫尤氏無法阻止賈璉娶尤二姐,「況他與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還是異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一般認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兩條作者自批,證明確是作者手筆。矛盾很多,不止這一處。追敘鮑二媳婦吊死的事,「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二百兩本來是給他發送的,許他「另日再挑個好媳婦給你」,指丫頭擇配時指派。又此回說張華遭官司破家,給了二十兩銀子退親。第六十八回說張華好賭,傾家蕩產,被父親逐出,給了十兩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