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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内容简介
回首當年,誰是傷妳最深的那一個…… 我們之間,到底還有多少珍貴的記憶被改變或遺忘? 雖然我們是一對不被祝福的戀人,但曾經的妳信誓旦旦說: 「不管要等多久,我們都要在一起。」如今妳卻能如此決絕的離開? 二篇故事,五個為情所傷所苦的戀人,演繹生命中最美但也最無奈的愛情…… 純愛小說教主蔡智恆,第一本書寫「情傷」的中篇小說集。 / ◎〈貞晴〉 在涵貞之前,我有個女朋友,叫李晴蘭。 每當想起我和她曾是男女朋友這件事,總有陌生的不存在感。 這並不意味我和她的交往過程太平淡,相反的,火花還不少。 各種甜蜜歡笑或爭執衝突的記憶應該還在,卻莫名的陌生。 好像我坐在觀眾席裡,看著舞台上我和她相處的點滴。 但我明明是當事者,怎麼會變成旁觀者呢? 舞台上的我和觀眾席的我,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 一個是大學時代的舊情人李晴蘭,一個是出社會上班後認識的新歡林涵貞。 晴蘭擁有一頭俏麗的短髮,笑容清爽,彷彿一朵清新脫俗的蘭花。 她會事事順著我,會對我說:「我會為你把頭髮留長,讓你可以看到長髮女孩。」 涵貞長得像鄔瑪舒曼,健談有趣,人緣好,喜歡交朋友。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所有事情都是由她決定,大小事我都順著她。 晴蘭說:「如果你遇到像鄔瑪舒曼的女孩,我該怎麼辦呢?」 涵貞說:「我們完蛋了。你有女朋友,我們怎麼可以這樣?」 …… 人的記憶是否真的可以如此混淆? 我出軌了,但我卻完全忘記這件事…… 在晴蘭和涵貞之間,到底是我先背叛她?還是她先離開我? 這讓人錯愕的記憶混淆,讓我無法彌補我的背叛,妳的情傷…… 心理學上有一個很有趣的實驗叫麥格克效應(McGurk Effect):它顯示,如果我們看到螢幕上出現的嘴型是ba、ba、ba,但是耳朵聽到的是ga、ga、ga時,我們的大腦會把這兩種互相衝突的訊息中和起來,找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然後我們聽到的聲音就變成da、da、da了。 大腦這個有趣的機制顯示:在遇到不一致或相互牴觸的訊息時,大腦會採用為自己行為合理化的妥協政策,經過整合,最後得到一個「合理」的答案。但那個答案卻不是事實。 大腦這種反應,其實反應了一般人的普遍現象:我們時時刻刻都在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以說服自己做的選擇是最好的。這種合理化的需求也會改變記憶,明明是你對不起她,幾年後就會變成她對不起你。大腦會替你的錯誤行為找藉口,也會扭曲別人的行為,甚至最後可能變成所有的善都是你,惡都是她。 你確定你的記憶是真的嗎?你確定你對她的認知和感覺是正確的嗎? ◎〈雨弓〉 只是因為在人群中 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 夢想著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見 從此我開始孤單思念 ⋯⋯ (王菲〈傳奇〉) 我和她曾經無話不談,也曾經相知相惜,更曾經相約要廝守, 然而五年八個月的戀情,最後為何劃下句點? 她叫龔羽婷,龔羽倒過來念,就是雨弓,因此我暱稱她雨弓。雨弓就是彩虹,Rainbow。 雨弓是個漂亮的女人,有股神祕而低調的氣質。 她結婚十年,有一個五歲的女兒; 我至今談過二場戀愛,仍舊單身。 我和雨弓是怎麼開始的? 用「開始」形容並不恰當,因為我跟她不能也不應該開始。 「唯一」這東西並不存在於我和她之間,我和她只能待在陰暗角落,躲躲藏藏、偷偷摸摸、遮遮掩掩⋯⋯ 「不管烏雲有多厚,陽光總能突破困境,灑在海面上。」 我和雨弓曾經堅信我們的未來必能在倆人堅定的愛情下,突破陰霾、走出陽光,然而,終究難能如願。 到底發生了什麼?或者做錯了什麼? 其實沒發生什麼,也沒做錯什麼; 我們跟正常的情侶不一樣,我們得一直做錯事,才能繼續在一起…… / 蔡智恒首次書寫情感背叛的男女糾葛、婚外情的無奈掙扎; 不一樣的情感書寫,一樣的痞子蔡風格:冷靜的文字表面下,是熾熱包容的初心。 中年後的愛情書寫,不再風花雪月,但更顯生活磨礪後的幽遠韻味。
蔡智恆 網路上的暱稱是痞子蔡。 1969年出生於台灣嘉義縣,成功大學水利工程博士。 1998年在網路發表第一部小說《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造成全球華文地區的痞子蔡熱潮,從此被譽為「漢語網路文學旗手」、「華人網路小說家第一人」。 Blog網址:http://jht.pixnet.net 相關著作:《回眸(全新作者親簽版)》《回眸(新版)》《貞晴——痞子蔡的情傷小說(親筆簽名版)》《孔雀森林(新版)》《國語推行員》《夜玫瑰(新版)》《蝙蝠(新版)》《不換》《暖暖(新版)》《阿尼瑪》《蝙蝠》《鯨魚女孩‧池塘男孩》《回眸》
目录
貞晴 雨弓 後記
文章试读
時序剛過中秋,庭院裡兩組烤肉架下的炭火正盛,夜風卻透著涼意。 這裡是林涵貞的家,矮牆圍成的寬敞庭院很適合烤肉聊天。 以前的老同事每年一次聚在這裡烤肉,日子則不一定。 同事間的情誼不錯,即使後來好幾個人陸續離開那間公司,也依然維繫著這種聚會。 每年在林涵貞的盛情邀約下,總會有八九個人到。 到今天為止,應該十年了吧。 這十年來我每次必到,是除了林涵貞外的全勤者。 倒不是我最熱情,而是找不到不來的理由。 在那間公司工作時,她是我同事,也是我女友,當然要到; 離開公司一年後,她成了前女友,但說好還是要維持朋友關係,所以不來反而怪。 不管是女友時期還是前女友時期,我和她互動的樣子都差不多。 她是熱情好客的主人,而且公平對待每一個客人。 比方現在庭院裡大約十個人,圍著兩組烤肉架,三三兩兩坐著聊天。 而她在過去的半個鐘頭裡,移動的軌跡剛好可以順時針繞成一個圓。 這種聚會總是會喝點酒,其他人每次都帶來不同種類的酒。 最後通常有一兩個人會醉,不過我從沒醉過。 不是因為我酒量好,而是我喝得比較少。 涵貞常說想看我喝醉的樣子,但很遺憾總是讓她失望。 「嗶剝」一聲,有顆牡蠣開了。 涵貞拿夾子夾起那顆牡蠣放在我面前,順勢坐在我身旁。 『謝謝。』我說。 「說什麼謝呢。」她拍了一下我肩膀,「小心不要讓汁灑出來。」 剛烤好的牡蠣很燙,又要避免殼內蚵汁漏出,我小心翼翼剝開外殼。 但再怎麼小心還是灑了一半,我喝完剩下的蚵汁,再吃下蚵肉。 略微生了點,但可以接受這種鮮。 「你老是笨手笨腳。」她指著我褲子被蚵汁濺到的地方。 我低頭看了看,卡其色褲子有兩三處污漬。 她馬上去拿了條乾淨的濕布,擦拭我褲子上的污漬。 「等一下我幫你剝。」她邊擦邊說。 我有點尷尬,勉強笑了笑。 「這雙鞋怎麼還在穿?」她低頭看著我的鞋。 這雙鞋已經穿了十年多,原本棕色的鞋現在看起來是髒髒的土黃。 兩年前鞋底破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卻捨不得丟? 反而去鞋店黏個新鞋底就繼續穿。 『只要沒壞就能穿。』我說,『而且這雙鞋不用綁鞋帶,很方便。』 她看了我一眼,沒再說話。 我注視著炭火上的牡蠣,等待下一聲嗶剝。 有的牡蠣比較熱情,炭火追求沒多久,便張開雙臂; 有的牡蠣很自閉,即使炭火再熱、烤的時間再久,依然緊閉著外殼。 直到炭火滅了,硬撬開堅硬的外殼後,只見焦黑的蚵肉。 我想我屬於後者,涵貞是前者。 一直到現在,還是很納悶我和涵貞怎麼會成為一對? 就像漢堡和小籠包,很難將這兩者聯想在一起或搭配在一起。 我沒有猛烈追求過她的記憶,她也不是倒貼我。 整段從陌生到成為男女朋友的過程沒太多印象,好像只是水到渠成。 我想可能是近水樓台的緣故,同事之間日久生情,最後不小心擦槍走火而成為男女朋友吧。 然而時間點很清楚。 十年前的2月,我進入那間公司時認識她,9月成為男女朋友。 我在公司待了四年後離職,離職後一年我和她分手。 算了算,分手至今差不多五年半。 每當想起我和她曾是男女朋友這件事,總有陌生的不存在感。 這並不意味我和她的交往過程太平淡,相反的,火花還不少。 各種甜蜜歡笑或爭執衝突的記憶應該還在,卻莫名的陌生。 好像我坐在觀眾席裡,看著舞台上我和她相處的點滴。 但我明明是當事者,怎麼會變成旁觀者呢? 舞台上的我和觀眾席的我,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 又一聲嗶剝,涵貞又夾了顆牡蠣放在我面前。 這次她幫我剝開牡蠣外殼,過程中她似乎燙了手,驚呼一聲。 但還是繼續謹慎剝開,然後把那片盛了蚵汁和蚵肉的牡蠣殼遞給我。 「再說謝謝我就揍你。」她說。 『妳好厲害。』我小心接下,『沒灑半滴。』 仰頭喝完蚵汁再吃下蚵肉,這顆的口感還是生了點。 她拿夾子逐顆檢視烤肉架上的牡蠣,如果殼開了便夾起放在盤子上。 約莫等半分鐘左右,再用手拿起盤中的牡蠣,剝開外殼。 有蚵肉的那片殼緩緩遞給我,另一片殼丟進垃圾袋。 整個過程的動作都非常小心翼翼,彷彿在拆解裝了生化武器的核彈,生怕稍有不慎,漏出一滴液體就會立刻造成數萬人死亡。 我連續吃了好幾顆烤牡蠣,口感依然偏生。 她又從籃子裡夾起牡蠣,一顆顆放在烤肉架上,仔細排好。 這些牡蠣排得非常整齊,像排列整齊的軍人正要去閱兵。 涵貞那些精雕細琢的動作,對照她的個性,總會形成極大的反差。 『手燙傷了嗎?』我問。 「還好。」她說。 她把右手拇指靠近嘴邊,輕輕吹口氣,微微一笑。 涵貞是個大剌剌的女孩,熱情大方、開朗爽直。 她好強、愛面子,個性很倔,脾氣也不好,有時會暴衝。 如果跟她爭吵一定要先踩煞車,不然衝突會一路往上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