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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内容简介
終成眷屬容易,白頭偕老很難。從結婚到離婚,為何相愛變成相礙? 兩人世界,光靠愛還不夠,更要有培養幸福的能力。 最疼惜婦女孩童的賴芳玉律師將多年執業的領悟與感動,透過故事傳遞預防婚姻走味的幸福觀點。 賴芳玉的幸福觀點 公眾場合公開求婚,真的浪漫?這般高調而戲劇性的求婚方式,求婚者是抱持什麼心情?是否藉由親友的力量及「與人為善」或「禮貌」的社會道德觀,造成求婚者與被求婚者的權力控制關係呢?否則被求婚者點頭不是、不點頭也不是的窘迫,哪裡來的呢?或許有人會說,那就是浪漫的驚喜而已,有那麼嚴重嗎?倘若如此,那就當做是一場惡作劇或遊戲吧,配合男主角和眾人的演出,當個低頭垂頸的美人點個頭,或學學戲鳳的臺詞,把「哥哥不在家,今天不賣酒」改個詞「爸媽不在場,今天不點頭」,反正就是交往期間的調情,倒也不賴。別說這種心態和說法不尊重婚姻,因為求婚者給的尊重也就這麼多。 怎麼讓那個男人回頭?唯一的辦法,就是讓他想回家,但本來就想離開的人怎麼回家?求他嗎?我已經告訴妳,法律上沒辦法強迫他回家,那妳該怎麼辦?妳想過嗎?委屈自己去懇求一個做錯事情的男人嗎?妳要繼續在一個不對等的扭曲關係裡嗎? 全台最頂尖的家事律師,賴芳玉將自己二十幾年來的辦案體悟與感動,以架空卻真實的故事,用虛擬人物說出每個人的曾經,傳遞著愛情婚姻裡的善變、防衛、自由、悲傷和嫉妒的省思,以及你該知道關於結婚成立、解除婚約的要件;非婚生子女的姓氏、扶養義務、監護權、探視權、繼承權;家暴、外遇、離婚、夫妻財產制;婆媳不和、父母子女扶養義務、撤銷贈與、遺棄罪、老人的權益等法律知識。
賴芳玉 執業律師二十七年。長期致力於家事事件、婚姻、夫妻財產、子女監護、收養事件、財產信託、繼承、預立遺囑、家庭暴力、性侵害等案件。 多年於《蘋果日報》、《非常木蘭》擔任專欄作家,著有《我們依然相信》、《好散,也是一種幸福》、《賴芳玉愛情律師事務所》、《影之光》、《待用民宿》等書。 二○一二、二○一三年參與電影《寒蟬效應》顧問及拍攝,二○一五年參與電視劇《植劇場》系列前期籌備,並擔任電影《順雲》製片之一。 小說《影之光》曾改編電影劇本大綱,二○一七年於金馬國際電影節獲選為金馬創投之影展官方推薦國際華語電影計畫。 二○一九年九月與作家吳淡如、精神科醫師鄧惠文一起主持華視節目《今晚好好說》,以女性的角度來討論時事與公共議題。
各界推荐
于美人、徐曉晰、鄧惠文、鄭弘儀 ◎真情推薦 林青蓉、許常德 ◎專文推薦 「裡面各個短篇故事會像萬花筒般映照出愛情的各種面向,而個案法律分析則是闖盪現代愛情叢林必備的護身符。」──林青蓉 「她最知道傳統是多麼變態的巨獸,因為她每天都在處理傳統製造出的一堆麻煩。」──許常德
目录
推薦序‧看透愛情叢林主持人林青蓉 推薦序‧嘿,賴芳玉作家許常德 作者序‧既然沒有好的愛情/婚姻,不妨來場好的分手/離婚 1麝香玫瑰──善變 善變,突如其來的求婚、突如其來的厭惡。婚前百般呵護,婚後卻盡是嫌惡……這樣的愛太善變,這般人生的轉變,也太瞬間。 婚姻的省思 公眾場合公開求婚,真的浪漫?/浪漫之外的現實/善變是人生常態 關於結婚,你該知道的法律 結婚成立的要件/解除婚約的要件/朱莉獲勝的關鍵法律要件 2麒麟花──自衛的心 追愛新娘與落跑新娘,這兩則麒麟花的故事還沒有真正的結束,等孩子長大後,她們會再繼續另一個階段的劇情。 真愛的省思 真愛是歷經選擇及承諾的過程/面對未婚生子,妳會是安雅,還是裴玲?/幸福的角度 關於未婚生子,你該知道的法律 非婚生子女的認領/子女姓氏/扶養義務/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探視權/子女的繼承權/婚前協議、婚姻契約 3飛燕草──自由 當我問她:「如讓妳再選擇一次,妳會出國嗎?」那女孩毫不遲疑的點頭。我不死心地問:「即便現在妳已經知道可能導致離婚,還是會出國?」……她依然堅定的點頭。 愛情、婚姻裡自由的省思 婚姻裡的自由界線/婚姻裡必須交換的自由/婚姻裡被剝奪的自由/婚姻裡妳可以有的追夢自由/讓愛自由、讓愛飛翔 關於家暴、外遇和離婚,你該知道的法律 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外遇/離婚/夫妻財產制 4紫色風信子──悲傷和嫉妒 幸福和諧的婆媳不會成為口耳相傳的故事,只有在衝突對立的婆媳關係,才會被搬上螢幕。有人問,真有這麼誇張的婆婆嗎?真實案例的婆婆,遠比故事有過之而無不及…… 婆媳問題的省思 改變悲傷的關鍵/關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給婆婆的良心建議 關於不堪同居的虐待、撫養,你該知道的法律! 「婆媳不和」可以做為離婚理由嗎?/在家中可以裝監視器嗎?/不履行扶養義務可以撤銷贈與嗎? 5蘆葦──韌性、自尊又自卑 民初年代的愛情與婚姻觀,在世代交替下究竟帶來什麼不同的人物與故事……這不是來自於文獻的體察,而是那年代人物的記憶與感受。 專訪「上海皇帝」杜月笙之女 傳奇女子之一‧姚玉蘭的愛情與婚姻觀/傳奇女子之二‧林桂生的愛情與婚姻觀/愛情裡的自尊與自卑/傳奇女子之三‧孟小冬的愛情與婚姻觀/杜月笙的遺憾和遺言 附錄 結婚登記書 離婚協議書 現代婦女基金會/婚姻契約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家事部門/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建議書
文章试读
作者序․既然沒有好的愛情/婚姻,不妨來場好的分手/離婚 有人告訴我,每本書都有她的生命。如今,我相信了。 《好散,也是一種幸福》,二○一五年出版,出版一週就再刷登上暢銷書榜,中間斷續再刷多次,直到二○一九年年底,我赫然發現網路書店已掛上「絕版」兩個字。 這年頭分手悲劇這麼多,好散還這麼難,多少人至今還在困境中含著苦楚,這本書怎可以輕易絕版?我帶著淡淡的失落詢問原委,才發現總編竟遠走他鄉斜槓去了,剛返國回到出版崗位,經我追問,他也才發現早已無庫存,因此決定改版,延續這本書的生命。 因緣際會下,《好散》,繼續了她的使命。 幾年前,我以麝香玫瑰、麒麟花、飛燕草及紫色風信子等花語:善變、防衛、自由、悲傷和嫉妒,探討愛情及婚姻裡的自然態樣,讓我們學習如何接受它並善待這場過程,縱然分手,也能轉化成自己的生命經驗,領悟出好散的智慧及自在的幸福。 由於這本書藉著美麗的插圖和花語,用短篇小說談愛情和婚姻,說真的,乍看很浪漫,但內容卻是殘酷,因為都是分手的故事。 當時總編閱讀完書稿,嘆口氣,冒出一句話:「好散,也是一種幸福啊!」於是,他的感嘆定調了這本書書名。 後來,我才明白這句話是許多人的共同嘆息。 這些年,有些讀者留言他們藉這本書走出愛情困境,也不少部落客朋友在網路上分享喜愛的句子。我想藉著改版之際,也摘錄書中幾個句子,或許更能傳達這本書的觀點。 「婚前婚後本來就該不一樣,不論是時空背景的不同,從情人轉變成夫妻關係,不僅身分不同了,還加進很多『姻親』關係的人。」 「即使歲月,也不曾挽留過一絲一毫的過往,你我又何須執著於曾經。」 「選擇並承諾愛上一個和自己一樣不完美的人,或許已是接近真愛的詮釋了。」 「我們因為所愛的人願意交換出自由,但那是願意,不是被強迫。那個願意,也是自由。」 「愛是自由,也不自由;而婚姻,更要用自由來換另一個人的自由。如果有一天不換了呢?或妳要的太多,或他要的太多呢?可不可以不要全部交換,讓出一些自由的空間,別讓婚姻昂貴到買不起?」 「剝奪對方的自由,一點都無關乎愛,所以別以愛之名做得理直氣壯。」 「如果什麼都做了,什麼也改變不了,那就考慮是否放手。至少不會反覆在相同的事件和關係中拉扯,陷入深沉的無力感和無窮盡的悲傷中。」 但無論如何,分手是痛苦的,對挽留的人或被挽留的人,都是困難的歷程。如果真的太艱辛,不妨尋找適合的諮商心理師陪伴自己走過這趟情傷的旅程,真的別硬扛,也別假裝堅強,請允許自己脆弱。 這本書很受前來法律諮詢的朋友喜愛。 許多前來事務所的朋友,在會議室等候法律諮詢期間,翻閱書架上這本書時,發現自己的問題,在書中可以找到些許答案。於是,常在法律結束後洽詢如何購買這本書。 的確,這本書在每篇故事後面,提供關於家事案件的法律常識,諸如訂婚、婚姻、未婚生子、離婚、扶養、撤銷贈與及遺囑等相關法律問題。也在附錄編入結婚登記書、離婚協議書、未成年子女親權規畫的建議書。誠如一位律師同道說的:「賴律師,妳真慷慨啊。」 我確實很慷慨地提供法律解說和範本,但法律和家事實務的複雜,遠超過你的想像,僅憑這些內容,還不足以讓人應付家事訴訟,充其量只是約略讓你聽懂律師或法官正在說甚麼而已。訴訟就如進醫院,有各項繁複檢查、開刀、化療等各種醫療方式,不是僅憑簡單的常識就可以應付。所以若有法律事件,還是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向律師當面諮詢,至多把這本書當做法律諮詢前的功課,或諮詢後的溫習。 有件事很值得玩味。當年這本書的發表引發媒體報導,並不是我倡議「好散,也是一種幸福」的觀點,而是書內訪談了民初叱吒風雲的上海皇帝杜月笙女兒杜美如,當年她八十五歲,卻如同一個少女般的身形和笑容。我藉著專訪去探索那個年代的愛恨情仇,諸如杜月笙與京劇名伶姚玉蘭、梅蘭芳與孟小冬及黃金榮與林桂生的愛情。而姚玉蘭與孟小冬如姊妹般的閨蜜,竟是在梅蘭芳與孟小冬分手時,姚玉蘭託自己丈夫杜月笙納了孟小冬為「五太太」,這放在這年代的女性,大概已經被媒體公審了,而杜美如的回應也著實讓我印象深刻。「媽媽說,反正他也不是她一個人的丈夫。」這句話也反應了那年代女性承擔著傳統社會給女人的委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