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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内容简介
與龍共舞,引火自焚! 坦格利安末裔丹妮莉絲成為彌林的女王。但是人民不滿她的作為,鳥妖之子不斷攻擊她的部屬,再加上成長中的幼龍難以控制,令她焦頭爛額。七大王國的各方人馬不論是敵是友,為了接近她都在所不惜。其中一位尋找她許久的神祕男子,卻懷有與眾不同的目的。從維斯特洛逃出的提利昂,為了躲避瑟曦發出的懸賞令而隱姓埋名、四處流竄。他最新的同夥也要找到丹妮莉絲,且他們效忠的對象將奪走她統治維斯特洛的任何一絲可能性。於北方,瓊恩身為守夜人總司令,即將面臨最嚴酷的挑戰。他身邊的守夜人弟兄之間氣氛詭譎,史坦尼斯與梅麗珊卓心懷鬼胎,牆外冰雪之地中的怪物蠢蠢欲動,殺機環伺、內外交迫。另一方面,布蘭一行人因為有冷手加入,數次化險為夷。布蘭越來越熟悉換形的能力,但還是不願放棄尋找最後的綠先知──三眼烏鴉。 群魔亂舞,誰會倒下,誰能夠捲土重來? 凜冬已至,唯有勝者能夠活過嚴寒! 本書特色 ◎HBO第六季影集將於2015年4月在臺灣播映 ◎連續多年蟬聯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奇幻小說 ◎「星雲獎」、「雨果獎」、「世界奇幻文學獎」及「軌跡獎」得獎作家 ◎《魔戒》的托爾金之後,最能代表奇幻文學的名字:喬治‧馬汀,入選二○一一年《時代雜誌》百大影響人物 ◎全美總銷量6,000,000冊、全球總銷量16,000,000冊(還在繼續爆炸性成長)。 ◎網路票選史上最佳百大奇幻小說,「冰與火」名列第四,前三名是托爾金(《魔戒》和《哈比人歷險記》)和 J. K. 羅琳的作品。 ◎全系列登上紐約時報平裝本小說排行榜:《權力遊戲》第一名、《烽火危城》第四名、《刀風劍雨》第六名、《群鴉盛宴》第八名。英國亞馬遜書店總榜前十名;西班牙書店暢銷排行榜前十名。
當代歐美文壇最重要的奇幻小說大師──喬治‧馬汀(George R. R. Martin) 一九四八年出生於美國紐澤西州的貝約恩市。二十七歲即以《萊安娜之歌》獲象徵科幻小說界最高成就的「雨果獎」,此後得獎連連,曾獲四次「雨果獎」、兩次「星雲獎」、一次「世界奇幻文學獎」及十一次「軌跡獎」。二○一一年更入選《時代雜誌》百大影響人物。 喬治‧馬汀是當今歐美最受推崇的奇幻小說作家之一,曾擔任「新陰陽魔界」和「美女與野獸」等電視影集編劇總監,他的早期作品多為科幻,尤以短篇見長,筆調瑰麗、感傷而富浪漫色彩。長篇作品則包括《光之逝》、《風港》、《熾熱之夢》、《末日狂歌》,以及預計共七部的奇幻小說「冰與火之歌」系列。 「冰與火之歌」系列是近年來史詩奇幻小說的一大突破,他以寬廣的格局,史家般的寫實筆觸,跌宕而驚奇不斷的情節,革命性地拓展了奇幻小說的視野,已連續多年蟬聯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奇幻小說。 喬治‧馬汀官方網站:www.georgerrmartin.com/
陳岳辰 師大翻譯研究所畢業,現任專業口筆譯者、大學兼任講師,並參與多款軟體及遊戲中文化專案。
各界推荐
「喬治‧馬汀細膩真實的世界,栩栩如生的人物,複雜但井然有序的情節,以及美麗異常的文字,無怪乎被『軌跡雜誌』譽為『成就遠超過其他同類型作品』。」──亞馬遜網路書店 「馬汀不論在敘事技巧、動作場景的描繪或是個人政治觀的投注上都到達了全新的高峰。他並不避諱使用大量的登場人物和視角轉換,但這是史詩奇幻系列原本就難以避免的問題。正因如此,若非從頭讀起,讀者很難徹底領略這部堪稱該類型典範的代表作。不管從文學價值、想像力、情感衝擊或超凡的世界建構的角度來看,本書都值得一讀再讀。」──《書單》雜誌(Booklist) 「這是一個格局壯闊,富麗堂皇的傳奇故事,將栩栩如生的人物放進極具深度、描寫細膩的世界背景裡,與繁複精巧的的情節結合得完美無瑕。」──《柯克斯評論》雜誌(Kirkus Reviews) 「這部小說不禁讓人想起了懷特的《永恆之王》,結合了神話和浩蕩恢弘的歷史劇,以及人性私密之處。喬治‧馬汀邀請我們參與了一場罕見的幻想盛會,將一個細膩逼真,兼具浪漫與寫實的世界呈現在我們眼前。」──《芝加哥太陽報》(Chicago Sun-Times) 「讀來讓人無法釋卷,精妙絕倫。」──勞勃‧喬丹(Robert Jordan),紐約時報暢銷冠軍《時間之輪》系列作者 「這真是一齣精彩無比的幻想歷史劇!我看得眼珠都快掉出來了!」──安‧麥考菲莉(Anne McCaffrey),《神龍紀元》原著作者 「本書可謂史詩奇幻代表作,引人入勝而且非常真實。」──瑪莉安‧季默‧布萊德蕾(Marion Zimmer Bradley),電影「亞法隆之謎」原著作者 「喬治‧馬汀是第一流的科幻作家,本書堪稱他第一流的作品。」──雷蒙‧費斯特(Raymond E. Feist),《叛變克朗多》原著作者 「具備了最上乘幻想作品的豐富元素。很少有人能創造出如此具有想像力,同時兼容並蓄的世界。喬治‧馬汀值得喝采。」──珍妮‧華姿(Janny Wurts),暢銷幻想小說家 「喬治‧馬汀毫無疑問是新一代描寫英雄幻想小說的大師。」──凱莎琳‧凱兒(Katharine Kerr),《匕首魔咒》作者
文章试读
序章 這晚,人的味道很濃。 魔狼停在樹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光影斑駁。夜風輕嘆於松林,吹送過來最重的是人味,稍淡的則有狐狸與野兔、海豹與雄鹿,甚至狼的氣味。但魔狼知道,種種氣味都出自人手。老舊皮革散逸著死酸氣息,淹沒在焦煙、血腥、腐臭下。只有人類才將其他生物的毛皮剝下,披在自己身上。 他和一般的狼不同,並不害怕人類。憎恨與飢餓在肚內交纏,魔狼發出低嗥,喚來僅餘獨眼的兄長、嬌小但狡詐的妹妹,緊追其後穿梭群樹之間。牠們也都聞到人味了。魔狼奔跑時,還能透過另外兩匹狼的眼睛看見前方自己的背影。狼群張開長顎,呼出一片暖白,爪間結冰堅硬如石,但目標已在前方,狩獵不容間斷。肉,魔狼心想,生肉! 獨個兒的人很好對付。無論塊頭再大、眼力再好,聽覺嗅覺就是不發達。若論速度,別說花鹿或麋鹿,就算兔子也比人類更機敏,力氣方面就遑論熊或野豬之流。然而若是成群,人類變得相當難纏。逼近獵物後,魔狼聽見許多聲音:嬰兒正在啼泣,昨夜的積雪給人類笨拙腳掌踏碎,他們身上的「硬皮」、手持的灰色「長爪」碰撞時叮噹作響。 刀劍,魔狼意識中低語迴盪,還有長矛。 樹木彷彿長出寒牙,冰錐懸掛在枯枝下。「獨眼」鑽過矮林叢,爪子撥起雪水,另外兩匹狼隨即跟上,翻過山坡在彼端看見林中空地,以及滯留於此的人類。有個女人,懷裡皮草裹著小孩。最後再去咬她,低語又傳來,先對付麻煩的男人。兩男察覺異樣、彼此大叫示警,而魔狼嗅得到他們內心的恐懼。其中一人舉起與他身體同長的木牙,揚手時卻發著抖,於是木牙飛得太高。 狼群一擁而上。 獨眼大哥撲倒扔出木牙那男人,他在雪地上掙扎,隨即被一口咬斷咽喉。妹妹溜至另一人背後,很快將他收拾掉,只剩下女人和嬰孩。 女人手上也有根利牙,比較短,而且是用骨頭磨的。魔狼朝她腿上狠齧,女人手一鬆,骨牙落地,倒下時不忘摟緊哭鬧的孩子。啣開軟皮一看,這女子根本只剩皮包骨,乳房裡倒是還有不少奶水。好吃的肉在嬰兒身上,魔狼還將特別美味的部分留給哥哥。霜雪沾染微紅與殷紅,狼群再度飽餐一頓。 數里格外有一間以泥巴稻草堆砌、茅草頂上留有煙孔的小屋。坐在屋內冷硬泥土地上的瓦拉米爾打著顫,咳嗽後舔了舔嘴,他兩眼泛紅、雙脣皸裂,喉嚨非常乾渴,口裡卻充斥鮮血與脂肪的味道,肚子明明鼓脹但又覺得飢餓。小孩的肉……他想到小胖。人肉。墮落到人肉也吃嗎?耳邊彷彿響起訶貢的斥責:「人吃獸肉、獸吃人肉,這都天經地義。但人吃人,那叫做妖孽!」 妖孽。訶貢最愛把這兩個字掛在嘴邊。妖孽、妖孽、妖孽!吃人肉是妖孽,換形為狼並與狼野合是妖孽,奪取他人肉體更是罪無可逭。訶貢是弱者,懼怕自己的力量。所以他在孤單啜泣中死去,我卻能將他的第二條命也搶走。瓦拉米爾親自啃噬他的心臟。訶貢教了我很多很多,而我從他身上學到的最後一課,就是人肉的滋味。 不過那都是以狼的身分所為。瓦拉米爾並沒有以人類的嘴嘗過人類的肉,而且他對狼群襲擊人類毫無批判。野狼與自己同樣飢寒交迫、日漸消瘦,至於被吃的人……兩男一女,加上襁褓中的孩童,他們是戰敗後的逃兵,很快也會凍死或餓死,被狼吞了還比較俐落,反倒是一種解脫。 「是解脫!」瓦拉米爾大聲道。他扯起嗓子便覺得痛,但聽見人的聲音、即使是自己的聲音,仍舊覺得安心些。空氣潮溼、飄著霉味,地面還是又冰又硬,火堆不太熱了卻猛冒煙,他只能大起膽子挨近些邊顫抖邊嗆咳。腰際傷口又裂開了,血沿著褲管浸到膝蓋,烤乾以後結成一整片暗褐色的痂。 薊提醒過他。「我盡量幫你把傷口縫好。」她說:「但你得好好休息,傷口才會癒合,亂動的話又會裂開。」 瓦拉米爾只剩下薊一個同伴。薊是個堅毅如老樹根的矛女,皮膚粗糙、皺紋不少,看得出飽經風霜。其餘人都跑了。有的落後脫隊,有的逕自向前衝,或許想回老家去,或者逃往奶水河一帶還是艱難堡,再不然便是孤伶伶死在森林中吧。瓦拉米爾不知道也不在乎。先前有機會應該抓個人帶著才對,雙胞胎其中之一、臉上有疤的壯漢,不然就是那紅頭髮的年輕人……但是他會怕,說不定其他人會想通發生什麼事,然後合力除掉他。此外訶貢的訓誡縈繞心頭,總之瓦拉米爾已經錯失良機。 大戰之後幾千人竄進森林。他們眼見絕境長城血流成河,嚇得魂飛魄散。逃跑完挨餓了,有人說要回去當初捨棄的家園,也有人策劃再次進攻長城城門,更多人不知所措、無處可去。儘管沒死在鴉軍與騎士的灰鋼刀劍下,更殘酷的敵人接踵而至:餓死、凍死、病死的越來越多,當初追隨境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征討的不同族群開始互相殘殺。 曼斯輸了。倖存者朝著彼此絕望泣訴:曼斯被捉走,活不成了。「哈兒瑪死了、曼斯被俘虜、其他人鳥獸散,只剩下我們。」薊為瓦拉米爾縫合傷口時說過:「托爾蒙、哭煞、六皮,不都是勇士嗎?躲到哪兒去啦?」 她沒認出我,瓦拉米爾也是那時才意識到這一點。她本來就不該認得出來吧?沒將野獸帶在身邊,他看上去毫無過人之處。但我就是瓦拉米爾.六皮,能與曼斯.雷德同吃一塊麵包的大人物。自行改名為瓦拉米爾是十歲的事情。要找一個適合強者的名字、能在歌謠中流傳千古的名字,一個具有力量,足以使人膽寒的名字。誰料想得到,最後竟被鴉軍打得如怯兔般落荒而逃。高高在上的瓦拉米爾大人原來只是個膽小鬼,這可不能給薊知道,因此他自稱為訶貢。後來他也不禁心想為什麼會這兩個字會脫口而出,全天下這麼多化名可用,偏偏挑了「訶貢」。我吃了他的心臟、喝了他的血液,卻擺脫不了他的影子。 逃亡途中某一天,有人騎著身形憔悴的白馬奔馳而過,口中嚷嚷叫大家去奶水河,哭煞重新召集勇士,打算穿越骷髏橋攻占影子塔。許多人呼應追隨,但更多人不願意再戰。後來又有一個披著獸皮與琥珀飾品、臉上表情陰沉的戰士出現,他在各處營火間穿梭,鼓吹大家往北走進辛恩山谷。辛恩族人自己先逃了,為什麼這戰士還覺得逃去那裡會安全,瓦拉米爾不得而知,但有好幾百人真的隨他而去。另有好幾百人被森林女巫帶走,她預言將有船隊會過來載自由民到南方。「我們得朝海岸去。」鼴母登高一呼率眾人東行。 假如瓦拉米爾體力好一些,或許就會跟過去。灰暗冰冷的大海,距離這裡還太遠,他知道過分勉強的話,撐不到海岸就要先斷氣。他死過九次,如今奄奄一息,恐怕會真死。松鼠皮斗蓬……瓦拉米爾忽然想起來,那小子為一條松鼠皮斗蓬拿刀捅我。